屏南县检察院:以“检察之力”推动“依法带娃”
以“检察之力”推动“依法带娃”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今天我们敞开心扉来说说你们心中的父母是怎样的,父母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还需要加强改进……”7月31日,屏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家庭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则妹老师对提前介入的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座谈会上,张则妹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互动式问答,并根据家长和孩子的回答进行一一指导,讲授亲子关系中“爱的五种语言”。通过老师面对面地沟通引导,让家长更加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懂得陪伴的重要性,表示今后会更加注重与孩子的交流、沟通,多肯定孩子的优点。孩子也表达了对父母的感谢,表示理解他们的辛苦付出,承诺会努力学习、提升遵法守法意识。 “现在,我代表检察机关向你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你们强化监护意识,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调整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会上,屏南县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父母从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不良行为矫治、心理健康教育、关爱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促进家长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行为偏差往往与成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方式密切相关,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据悉,屏南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立足区域实际、突出特色优势,积极与县教育局共同签订《关于共建特殊家庭教育学校的协议》,让家庭教育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于此同时,为切实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屏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教育局等七部门开展“家教伴成长,福见千万家”系列主题活动,通过文艺汇演、亲子阅读、志愿者绿色环保等活动,持续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薛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