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检察院巧用“六尺巷”典故 化解十年积怨
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 巧用“六尺巷”典故 化解十年积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6日讯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近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创新推出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成功化解10年积怨。这是上杭县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刑事和解的一个缩影。 把制度亮在前头 在这起林某基、林某豪非法拘禁案和林某辉故意毁坏财物案中,林某基、林某豪兄弟与林某辉是同曾祖父的堂兄弟。双方又是邻居,从父辈起就因排水、宅基地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自2014年以来,因为他们间的纠纷,仅当地派出所出警就达48次,其间经历数次乡镇调解及达成宗族内部协议,法院也对争议地块作了一、二审判决,双方的争端仍未彻底解决。2022年1月25日,双方再次因此事产生争执,林某基、林某豪致林某辉轻伤二级,被上杭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事实清楚,定罪不难,但这个案件是邻里纠纷引起的,双方又是亲戚,若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争议纠纷,更可能导致矛盾的加剧,这种轻微刑事案件背后可以有大作为。”承办检察官阅卷后如是分析。检察官与双方当时人取得联系,告知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的途径、法律程序及和解后案件可能的处理结果,以保护被害人利益为出发点,在充分听取双方意愿的同时,积极寻找和解突破口和关键点。 把调解做到家门口 承办检察官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丈量了解宗地分配情况。聚焦双方争议的相邻15公分的排水沟权属问题和通道屋檐延伸80公分的问题,与县委政法委书记、乡镇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组织乡贤族老从中调和,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多次与律师沟通,由律师从专业化视角为当事人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相关刑事责任,解答当事人疑问消除顾虑,促使和解进程由当事人的意气之争转变为专业化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共用相邻排水通道及延伸的屋檐部分缩减至15公分,并形成书面意见。 在推进该起案件刑事和解过程中,上杭县检察院主动将刑事和解融入“大调解、检力下沉、服务社会”的工作体系,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律师、村(居)委会等密切配合,有效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常态,创新调解方式,当双方当事人因情绪激动或其他原因影响调解效果时,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开,由检察官在中间作桥梁分别与当事人沟通,发挥调解员和“传声筒”作用,着重做好化怨解结工作,寻找调解突破口,缩小双方分歧;达成初步共识后,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采用接地气的客家方言拉进与当事人的距离,倾听心声,从而说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把案件办到心里头 “当事人均系初犯、偶犯,因积怨未得到解决,导致本案的发生,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不大。”承办检察官分析道,该院在办理该起案件时,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巧用“六尺巷”典故,将法律与典故、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各退一步,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出具谅解书,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此外,检察机关还组织召开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上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拟对双方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充分阐释,听证员一致认为双方系亲上加亲的邻里关系,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双方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双方当事人也当场保证,今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争执,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睦邻友好,和谐共处。之后,上杭县检察院依法对3名当事人作不起诉决定。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萍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