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开启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新机制
跑上速裁“快车道” 办出案件“加速度” ——南平开启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新机制 “被告雷某,本案适用刑事案件速裁审理,你同意吗?” “同意!” 8月15日,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在顺昌县公安局“一站式”生态执法中心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雷某从被传唤到审判结束,用时30小时,就完成全部司法程序,程序一个不少、证据一个不缺,彰显了快侦、快诉、快审的办案魅力。 “这是一起通过网络购买钢丝绳套、捕猎夹、报警器狩猎工具在生态林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用速裁法‘一站式’搞定,省时、省力又方便,真正为我们基层民警减负。”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高锌捷说。 今年以来,南平市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践行“争优、争先、争效”行动,会同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司法局共研共商、深入调研,出台了《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速裁程序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的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全流程诉讼程序。目前,全市启动速裁程序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1起。 该程序不仅适用于轻微的盗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案,还适用于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抢夺、故意毁坏财物、窝藏、包庇等案件。 6月17 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正在执勤的武夷山市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刘某对其醉驾行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办案部门第一时间启动简案快办模式,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跟进指导。6月19日上午,武夷山市公安局决定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刘某立案,并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日上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对其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不仅为公检法三家单位降低了的办案成本,在减少案件诉讼时间的同时,也减少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风险,有利于打造清正廉洁的公安警队。”南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赖恭华说。 (本报记者 周新 通讯员 丁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