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司法助老有所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近日,顺昌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被告人黄某是一名65岁老人,今年4月期间,黄某多次在顺昌城区盗窃财物,非法获利人民币100余元,涉案金额虽小,但其多次盗窃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原来,黄某四处盗窃皆因生活所迫。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黄某原是顺昌某采育场职工,下岗后靠四处打零工为生,如今年老体弱没有了劳动能力,身边无人照顾,也没有居住场所,常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偷盗几元、十几元、几十元的财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 黄某的境遇令人动容,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黄某的盗窃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承办法官酌情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案件虽已审结,但传递司法温情的步履不停,黄某的问题一直萦绕在承办法官心头上。黄某虽因盗窃罪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生活难题不解决,等其回归社会后极有可能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有令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了切实帮助黄某解决实际困难,承办法官多方致电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在确定黄某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其户籍地政府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了黄某的实际情况,咨询低保办理事宜。 8月14日,承办法官带领黄某来到其户籍地居委会,协助其办理低保申请手续。在承办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黄某亲手写下申请书,填写并提交了低保申请材料。得知黄某原先在采育场工作时的职工宿舍目前无人居住,承办法官便委托社区工作人员联系采育场,协调安排空置宿舍供黄某后续居住。 至此,黄某的养老难题和居住难题都得到了解决,今后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承办法官叮嘱黄某要好好珍惜改造机会,今后务必遵纪守法、安心生活,切莫重新犯罪。 黄某激动地向承办法官抱拳致谢到:“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生活,绝不再做违法的事情。”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郑卓 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