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警方查处一起存储、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
非法经营“黑气” 行政拘留! 厦门海沧警方查处一起存储、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日讯 瓶装液化气以其便携的特点,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使用,但作为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不仅违法也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近日,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根据研判掌握的线索,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出击,捣毁储存“黑气”窝点1处,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现场查扣违规液化石油气瓶36个。 今年6月,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海沧区温厝社区有处民房内存放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瓶,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根据掌握的情报线索,海沧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摸排调查,于6月30日联合区燃监办、区执法局在一民房抓获违法嫌疑人魏某祺(男,58岁),查获液化气“黑气”36瓶,且现场未发现任何燃气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或者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查,违法嫌疑人魏某祺自去年10月起在未取得买卖、运输、存储燃气许可的情况下,从漳州市某燃气公司购买瓶装液化气,将瓶装液化气存储在自家院内,之后陆续以每瓶加价20元的价格将液化气卖给嵩屿码头的一些小型货运船船主和周边村民,截至案发累计卖出80罐液化气,非法获利约1000元。魏某祺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系非法存储、运输、买卖危险物质,于8月4日被海沧分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厦门警方提醒,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均要有专业证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提供均为违法行为,且存在极大的安全危险隐患。广大居民和餐饮店经营者应从具有燃气充装、销售、运输资质的正规渠道购买瓶装液化气和燃气灶具,定期检修、保养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和管道,不要给不法分子非法充装、买卖、运输“黑气”生存空间。如发现类似情况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燃气安全。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