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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生态检察“长汀经验”

2023-09-05 11:45: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5日讯 近年来,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重要批示精神,积极为长汀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打造了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汀经验”。

转变思维适应新常态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新一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示范县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独唱”转变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社会公众参与的“合唱”,先后与相关部门出台了多个工作机制。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将认罪认罚从宽、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贯穿生态司法全过程,提升水土流失精准治理、深层治理水平。

依法履职拓展新领域

据介绍,长汀县检察院在1991年梁某失火案中,创新探索补植复绿机制,为全省拉开了书写恢复性司法理念篇章的序幕。成功推动《关于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制定,该《规定》施行以来,该院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案件314件,其中217件均履行了生态恢复责任,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促成当事人补植树木121万余株,恢复植被9600余亩,有效推动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

在治理水土流失方面,该院将关注点聚焦水土流失核心区某粘土矿厂,该厂的采矿点长达9年未进行生态修复。该院核实情况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修复被破坏林地39亩,督促收取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矿山转让价款248万元。修复后的矿区绿意点点,春意盎然,这是长汀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缩影。在长汀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如今全县水土保持率提高到2022年的93.43%,森林覆盖率达79.55%。

创新机制打造新平台

近年来,长汀县检察院联合县林长制办公室挂牌成立全省首个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以司法手段助推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

2021月2月,林农戴某等10户向某农业公司购买了竹荪菌种,但菌种在种植后的20多天均无长势。该院得知情况后支持10名林农起诉,最终为林农们讨回15万元的损失赔偿。

该案是探索运用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的一个成功案例,同时也是该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该院在水土流失核心区河田窑下村建立全国首个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检察示范、服务居民为一体的“检察小镇”。通过开展对该村古树保护活动,促成全县开展乡村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新增认定古树名木347株,为573株古树购买保险。利用异地生态修复机制,在该村建设了本地“野果”集中展示、科研教育基地,种植了30亩南方枳等野果苗木,改善了当地林分结构。利用社区矫正人员的力量,将该村的火烧迹地建设成生态修复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150余人次开展挖穴、植树、施肥、扩穴等生态修复工作,708亩火烧迹地全部复绿。窑下村法治乡村治理体系逐渐成型,2022年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丁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