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法律明白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8日讯 “村里的健康步道,要装路灯就直接接到村里电路上用普通照明灯就好了。” “我认为安装太阳能灯会更好,太阳能路灯安装方便、稳定、安全,又绿色环保节能,还能为村集体节约电费。”张芹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多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后向村两委提出建议。“我们是矿区村,作为村干部一定要有绿色转型、重视环保的发展思维,更要有不断学习的积极态度。” 最终村两委采纳了张芹的建议,选择了太阳能路灯,群众纷纷点赞好评。 张芹是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上寨村人,她用闲暇时间自学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永定区司法局、龙潭司法所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了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 自2020年“八五”普法启动以来,龙岩市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2021年9月,龙岩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从基本条件、主要职责、评选培养和使用管理分时间、分阶段,循序推进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出了目标。2022年龙岩市县乡两级大规模集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一批基层骨干达到“法律明白人”认定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为培训合格的14570名乡村“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徽章,全市1945个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培养“法律明白人”8人。 参与纠纷化解对乡村“法律明白人”来说是“小儿科”,乡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地熟、人识、事清的三大优势,积极参与当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武平县民主村彭某某与钟某某未婚同居十多年,育有一女,女儿今年8岁。2022年双方产生矛盾,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准备协议分手,就女儿抚养权等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申请调解。经乡村“法律明白人”兰成来、张雄礼、张紫微等人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解决。 乡村“法律明白人”还是普法宣传行家里手。漳平市西园镇基泰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叶启义也是一位乡村“法律明白人”。他积极参与一钢铁厂征地拆迁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土地法和有关征迁的政策,确保村征迁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肯定。 “现在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已经成了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成为乡村治理多面手。”龙岩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德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