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出清无效产能、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8430件,其中,清算案件6754件,重整案件247件,和解案件72件。高效审结一批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破产重整案,安溪铁观音、实达集团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全国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全省十大法治事件。近五年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208天,同比下降729天。先后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六稳六保”的工作举措》《关于破产案件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国首创“执破直通”和“破产公共事务中心”受到最高法院高度肯定并在全国复制推广。 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我省九地市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发起设立,由入选福建高院及各地市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自然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福建破产审判和破产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我省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迈上新台阶,进一步走向职业化、标准化、法治化。协会将成为全省破产业务重要交流平台,为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架设起沟通桥梁,对于提升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素养、促进破产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推动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破产案件、更好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王思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