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调解超市”诉调融合中心14年创新之路
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 ——回眸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调解超市”诉调融合中心14年创新之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1日讯 走进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调解超市”诉调融合中心,一条蓝色的时间长河映入眼帘,上面标记着2009年、2023年等字样,让人们在时间变迁中,感受着新罗法院“调解超市”14年来的不断成长与壮大。 为传承闽西红色调解基因和“枫桥经验”,2009年6月,新罗法院在全国首创“调解超市”,靠前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那时候“超市”没有那么普遍,用于调解的超市更是独此一家。 创立之初,为何使用“调解超市”这个名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余福明解释道:“当时我在新罗法院任职,用‘调解超市’这个概念,就是希望群众更好理解‘大调解’理念。将调解工作与超市的门槛低、成本低、种类全、可选性强、方便快捷的特点相融合,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得到群众选择和认可。” “调解超市”的成立,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2013年,“调解超市”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支持,被中央国家机关统战(群工)部与《紫光阁》杂志社共同授予 “群众工作典型案例”,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工作品牌。 “调解超市”从创设至今,已从一个汇聚解纷资源的线下平台发展为“线上线下并轨运行”的解纷融平台,再到如今,增设诉调融合研学基地,打造了诉调融合中心,成为龙岩法院“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品牌,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可以说,“调解超市”在历任领导和工作团队的久久为功之下,与时俱进,不断升级完善,变的是服务群众的方式,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 “调解超市”作为龙岩法院创新探索“枫桥经验”的成果,始终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引入社会力量,整合调解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提高了工作成效,减轻了群众的讼累,被大家称为“定分止争的主阵地”“柔性司法的试验田”“能力提升的新基地”“维稳促和的大平台”,获得各级领导的认可和支持。 筚路蓝缕、风雨兼程,这家“调解超市”在14年里不断发展壮大,以“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牢牢贯彻“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小案件中讲好大道理,在治“未病”中厚植真情怀,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不断回应着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许水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