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消防开出《福建省消防条例》落地后首张罚单
2023-09-22 10:51: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小区居民电动车违规停放且拒不改正,政和消防—— 开出《福建省消防条例》落地后首张罚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2日讯 日前,政和县星溪乡同心安居小区赖某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经告知拒不改正,政和消防开出了《福建省消防条例》落地后的首张罚单。 9月4日,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与星溪乡政府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时,发现星溪乡同心安居小区公共门厅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主为赖某,经告知,车主拒不改正,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此,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赖某作出罚款120元的行政处罚。 其间,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向赖某详细解读《福建省消防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并通过剖析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赖某表示将引以为戒,强化消防法治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玉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