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级检察院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6日讯 9月22日,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长乐区检察院在闽江河口湿地博物馆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部分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参加。 与会人员参观了闽江河口湿地博物馆、闽江河口湿地自然资源保护区,现场“零距离”探寻生态保护中的“检察元素”。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及强化湿地检察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提出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传承和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重要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湿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融合优势,加大湿地检察保护工作力度,筑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湿地生态刑事案件29件、公益诉讼案件136件。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制发检察建议97件,行政机关主动履职落实整改率达99.5%。立足不同湿地生态要素的修复需求,探索开展养鱼治污、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符合湿地生态损害特点的修复实践,实现湿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督促恢复湿地面积20519亩,引导认购碳汇2847吨。 (记者 雷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