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公安局护农狩猎行动正式启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近日,罗源县护农狩猎队在中房镇打响了野猪狩猎第一枪,宣告罗源县公安局护农狩猎行动正式启动。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今年5月,罗源县再次出台了《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县域范围内全年、全域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由于罗源县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较高的森林覆盖率,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上升、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资料显示,野猪最适合的密度为2.27头/km左右。据估计,目前罗源县野猪种群平均密度为2.587头/km左右,已威胁到林农生活生产安全,亟须调控。 由于野猪具有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的特性,且常出没于林地与农村交界的地带,给村民们的耕种带来很大挑战,而面对野猪的破坏老百姓却束手无策,有些农民甚至打算放弃种田,宁愿土地荒着到外面去打工。 为解决野生动物保护和山区群众农业生产生活的矛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夏季行动活动以来,罗源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狩猎进行重拳打击,及时发现收缴流散社会的土铳、自制枪支等非法枪爆物品11件,收缴捕兽夹18个,查获非法狩猎案件1起。 同时,为减少野猪对农作物的损害,罗源县聘请有资质的连江狩猎队有序开展捕杀活动,罗源县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向林业部门提出狩猎申请,经过现场核实,函告申请乡镇同意后提交狩猎方案,并申请办理狩猎行政许可,之后由林业部门进行内部审批并报公安备案,最后方可有序落实。狩猎队开展工作前会通知当地居民,并按要求在夜间狩猎,狩猎过程中,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薛诗婷 金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