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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药品监管

2023-10-11 10:12: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严查

——平潭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药品监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1日讯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为期4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共检查药店40家,执行罚没款1.2万元,有效整治了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而这一切,还要从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的一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说起。

今年2月,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有未成年人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处方药的情况,遂开展调查。

“氢溴酸右美沙芬”是一种止咳药,具有抑制神经中枢的作用,长期服用会给人带来兴奋刺激,易产生暴躁不安、冲动、醉酒样等成瘾性身体表现,易诱发暴力型犯罪或者遭受侵害。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就曾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对防止未成年人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等药物提供了综合司法保护样本。

平潭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案药店未凭处方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处方药,未真实、完整记录销售药品情况,未正确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导致未成年人无处方随意购买按处方药管理的药品并滥用。

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平潭检察院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引起了药监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部署会议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和培训,向药店从业人员强调了销售药品注意事项,对未成年顾客还应重点关注购买数量、用途等,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7个,发现违法线索5条,执行罚没款1.2万元。其中检察机关参与现场监督检查2次,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处方药安全科普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共同关注处方药安全问题,营造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从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到行政公益诉讼,平潭检察院利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深挖公益诉讼线索,让已被列入处方药管理的“氢溴酸右美沙芬”处方药真正做到“管起来”,避免造成未成年人滥用。下一步,平潭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检综合履职职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实现融合式司法保护。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