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旁观者”成为“保护者”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人关注。更专业、高质量、更有效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是漳州市解决“发现难”问题的方法之一—— 让更多“旁观者”成为“保护者” “这说明了医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也说明传统报告制度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去年,漳浦县检察院了解到有医院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受侵害的情况但未及时报告。当当事人报警后,距离侵害已经多月,案件事实认定一度陷入僵局。 一起案件让经办检察官有了更多思考——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长不敢甚至不知要报警或寻求帮助;而传统报送机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该如何破解? “我们关注到,未成年人异常就诊信息能够及时发现被侵害线索,为此从今年2月开始谋划数字监督平台的建设。”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郑巧玲介绍,该院将数字技术引入检察监督,建立数字监督平台,从未成年人就医情况中自动发现被侵害的线索。该平台以实时抓取的漳浦县医院医疗数据为基础,整合导入其余四类数据:一是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二是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的涉未成年人行政、刑事案件;三是12345、12315等热线平台的食品药品类举报线索;四是接受临界预防观护的人员信息。 该平台运行以来,共从6457条诊疗数据中推送风险线索167条,经初查受理线索28条,从中开展未检融合履职12件,并将处理进展同步录入平台跟踪。该院也以此方式办理全省首例监督卫健系统落实强制报告行政公益诉讼。 行之有效的举措引起了漳州市一级层面的关注。2023年5月初,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慧德到漳浦调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紧随其后,经过与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座谈,形成了以落实强制报告为切入点,由平安办牵头起草《漳州市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初步规划;6月份,经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多部门磋商,形成最终方案;7月6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召开,印发了《漳州市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明确了报告主体,对《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进行了详细分类;同时对初步核实、案件受理、证据收集、提前介入、通报反馈、立案监督的环节构建了清晰的路径。”漳州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畅通报告渠道,市平安办在“平安漳州e家”平台专门开通了“强制报告”信息平台,通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APP均可快捷上报,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无缝联动。 “《实施方案》的制定,兼有制度宣传和责任追究这两个目的。”漳州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方案》一方面促使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积极履行报告义务,一方面起到监督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开展责任追究的作用,“让强制报告工作开展得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 此后,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部署在全市卫健系统推广平台应用。从“一家医疗机构”到“全市卫健系统”,让该平台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紧锣密鼓地开展着,漳州市还将强制报告制度延伸到学校、教育机构、宾馆、酒吧等相关单位场所,致力于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米”。如在保护救助的环节中,融合全国首创的“春蕾安全员”机制,明确了“春蕾安全员”职责,即负责对保护救助情况进行后续跟踪观护,并及时向检察机关、民政、妇联等相关单位反馈。 又如,对检察部门探索建立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法律监督数据平台,要求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诊疗数据进行归集,通过数据比对,实现线索自动触发报告,检察部门及时发现监督线索,以数据化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 “我们要推动完善漳州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构建强有力的平安保障。”漳州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是漳州一以贯之的目标。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