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法院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
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 ——福清市人民法院设立道交事故“诉前鉴定”受理窗口效果好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0日讯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通过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快速高效地解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去年以来,福清法院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积极探索并践行“诉前鉴定”模式,在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设置诉前鉴定受理窗口,常态化、规范化全面开展诉前鉴定受理工作。主要在诉前调解阶段引导当事人对伤残程度、财产损失进行鉴定、评估,或启动对单方委托鉴定的重新鉴定事宜。 “诉前鉴定”如何降本增效、助“审”提速呢?据介绍,对于涉及伤残程度或财产损失争议的调解纠纷,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诉前鉴定,由调解员主导各方共同参与鉴定、明确相关事实,以鉴促调,有效提升道交纠纷的诉前化解率;当事人诉前鉴定申请由调解员审核,法院团队进行指导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由法院主导的诉前鉴定能够最大限度避免成讼后的重新鉴定、反复鉴定问题,缩短诉讼周期,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同时,该院还依托宏路人民法庭专业审判职能,对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的调处中心6名专职调解员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明、引导工作,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前调解中涉及的伤残程度、医疗行为关联度、损害财产价值评估等确定损失程度的必要司法鉴定事项受理审核。 截至目前,福清法院共受理诉前鉴定152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0天,自动履行金额达2000余万元。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持续完善诉前调解相关工作机制,跑出定分止争“加速度”,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将道路交通事故领域的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实。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王凤翔 林怡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