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执行亮剑 “惠”民“安”企
执行亮剑 “惠”民“安”企 ——惠安县人民法院着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启动以来,惠安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开展“惠”民“安”企专项执行行动,以持续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强制执行行动,重点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涉买卖合同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高效执行 跑出执行加速度 “多亏了王法官,这么快就拿到执行款了!”10月16日,申请人吴某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谢道。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邱某、康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判决邱某需赔偿申请人吴某106534.56元,康某需赔偿申请人吴某109964.41元,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邱某、康某,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其仍未履行。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走访,经耐心释法、积极协调,当日吴某与被执行人邱某、康某即达成和解。 申请人吴某对该院执行速度高度认可,向该院执行局送上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 善意执行 彰显执行温度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惠安县某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260元。 10月18日,执行法官实地走访企业了解到,该案在审判阶段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因被执行人经营暂时陷入困难,在履行部分金额后尚余12260元未能偿付。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在对被执行人企业的机器设备采取“活封”的状态下,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执行局积极转变执行办案思路,在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扶持力度,对一时陷入困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尽可能采用“活封”措施,在确保财产不被随意处置的情况下,让查封财产保持运营价值。 联动执行 拓展执行宽度 “您好,是惠安法院的黄法官吗?你们请求协助查扣的闽C****9车辆已被暂扣,请你们尽快来核查情况。”10月18日,惠安法院接到惠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仔细核对是被执行人车辆后进行扣押。 在执行被执行人泉州市某渣土运输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的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封了登记在该公司名下的车辆,但一直未找到该车辆,导致未能实际扣押。借助与惠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联动机制,发出协助申请,在扣押车辆后被执行人即履行了全部款项,顺利执结。 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每一次尽心执行,都是执行干警责任与担当的最好诠释。惠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松懈,不断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叶灵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