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建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6日讯 近日,福建省妇联在福州开展《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建议活动。 活动通过线下福州主会场座谈会与线上连线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分会场相结合方式开展。活动中,相关专家学者、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省妇联有关团体会员代表、律师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结合实际情况、学术视角、调研研究和司法实践,对现有草案修改稿提出意见建议。 据介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于1993年11月经福建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9月经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修正,对促进男女平等,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提高我省妇女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汇集民意,认为有必要废止“实施办法”,并重新制定“条例”。7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此次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汇聚各方智慧力量,为下一步二审做好准备。 (记者 郭佳文 通讯员 马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