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推进“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妇联联合签订《关于建立福清市“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该细则系福州地区首次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班主任、医疗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医护人员同时纳入“春蕾安全员”队伍,推进“春蕾安全员”机制提档升级。 据了解,“春蕾安全员”机制是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易成为被侵害对象,且难以得到及时救济的司法“痛点”,以检察官为主导,基层妇联主席、儿童主任等为主体,对辖区内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评估建档、定期走访,打造困境儿童“信息搜集、分级管护、联动处置”工作体系, 化“被动受案”为“主动保护”,为困境儿童提供全方位安全保护。 为推进“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该细则充分发挥教师、医护人员及时发现侵害线索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旁观者”成为“保护者”。《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目标任务、人员组成,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四大系统“春蕾安全员”的工作职责等内容,建立了联席会议、帮助帮扶、联合激励等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落实到岗。 当天,签订仪式后,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还为来自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班主任、医疗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医护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等百名“春蕾安全员”代表,进行“强制报告制度·春蕾安全员——照亮隐秘角落的一束光”主题培训。结合案例,全面阐述了强制报告制度和“春蕾安全员”机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解析了会签的《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强调“报告免责、不报追责”,呼吁“春蕾安全员”切实行动起来,为未成年人提供触手可及的安全保护,成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力军。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凤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