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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召开

2023-11-27 09:44: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7日讯 11月24日,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在南平政和召开。会议一致通过《闽浙法院司法助力廊桥申世遗十条举措》(简称“十条举措”)和《闽浙法院廊桥司法保护(政和)宣言》。

会上,南平、温州、宁德、丽水四地中院分别介绍了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有关工作。福建博物院副院长、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馆长楼建龙,非物质文化遗产木拱廊桥营造技艺传承人徐云双围绕加强廊桥保护工作作交流发言。

闽浙木拱廊桥作为中国特色桥梁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山水田园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记住乡愁、传承历史文脉的实物载体。2020年11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统筹和闽浙两省高院的具体指导下,宁德、温州、南平、丽水四地中院于首届廊桥司法协作会上联合签订《廊桥文化遗产闽浙地区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三年来,闽浙两省法院坚持传承发展理念,立足审判实践,落实保护体系制度规范,推进司法协作交流互鉴,延伸司法服务保护实效,凝聚府院联动共治合力,全面推进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改革创新。

此次第二届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闽浙两地法院完善廊桥文化遗存常态化保护模式,助力廊桥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十条举措紧扣申遗目标要求,提出筑牢能动司法保护理念、组建专业解纷保护团队、妥善审理涉廊桥纠纷、强化执法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构建一体化协同保护平台、坚持办案宣教结合、强化源头综合治理、提升司法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等措施,构建“司法资源共享、互助平台共建、风险隐患同治、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共商”的廊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记者 郭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