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福清市人民法院“凛冬亮剑”专项执行行动
超百万网友沉浸式体验抓“老赖” ——直击福清市人民法院“凛冬亮剑”专项执行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8日讯 11月21日上午8时30分,福清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大楼前警灯闪烁,30多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后,干警们迅速兵分三路,拉响警笛,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 当天,福清法院开展以涉民生、涉企业等执行案件为重点的“凛冬亮剑”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进行了全程直播,历时3小时,超百万网友在直播间“助阵”,沉浸式体验抓“老赖”。 直击现场一: 欠钱不还 现场拘传 执行一队抵达福清音西街道一菜市场,对被执行人庄某华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庄某华因迟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多次传唤皆未到场。 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妹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庄某华所在摊位,向其出示拘传票。庄某华则以“摊位没人看,走不了”等借口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告知其若不配合拘传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眼见执行干警要动真格,庄某华不再“挣扎”。 随后,双方当事人到达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调解室,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经过不断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200万元债务分10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直击现场二: 腾房腾车位 现场交付 执行二队抵达福清某小区,对案涉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此前,被执行人周某作为“二房东”,逾期未支付租金给申请执行人杨某,且以屋内有租户为由拒绝将房屋返还给杨某。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杨某起诉至法院。 福清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将涉案房产腾空后交还杨某。但此后,周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无奈之下杨某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最终达成了“被执行人于限定期限内将房屋按现状返还给申请人”的和解协议。 执行现场,在法官的先期工作下,房屋内各房间大部分已由租户自动腾空,但还留有部分物品。执行干警清点完物品后,组织工人将滞留在房屋内的物品搬离,并将腾空后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签收。 当天,执行干警还前往宏路街道一小区,对被某小区业委会侵占的车位进行强制腾空。案涉车位原属某地产有限公司,此前长达10年未办理产权证,被该小区业委会私自出租。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小区业委会限期交还车位未果后,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对拟腾退车位进行了清理,并指导工作人员为车位安装地锁后,现场交付给某地产有限公司,该案顺利执结。 直击现场三: 锁定房产位置 公告查封 在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生效判决确认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保修金10671830.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但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责令其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但该公司始终未主动履行。因此,执行干警线上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前往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地勘查其名下查封的12套商业房产,锁定房产坐落位置,与物业了解房型、室内是否装修及是否有人使用等相关情况。最终,执行干警将查封公告张贴到每一处房产的入户门上,为下一步评估拍卖打下坚实的基础。 直击现场四: “线上+线下” 集中发款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严格按照“一案一账户”程序要求,做好线下签发和线上审批,同时充分考虑实际便民利民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共发放执行案款431万元。 执行款涉及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服务合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劳动争议等纠纷35件,发放对象既有企业也有个人,其中最大金额934789.82元,最小金额50元。但无论金额大小,每一笔发放到位的执行款背后,都彰显着执行干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 经过辛勤奋战,此次行动共执行21个案件,强制腾空房屋3套,交付车位3个,拘传10人,执行和解9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203万元。 福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强化财产查控、突出信用惩戒、严惩拒执行为,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梅清 林怡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