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载借贷纠纷化解在诉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0日讯 “冤家宜解不宜结,非常感谢调解员从中化解我们的矛盾,我们也非常高兴看到这样大家都好的局面。”日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持续20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多年恩怨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洛江法院特邀调解员廖高级无比感激,对其亲民调解、高效调解予以盛赞。 1996年,纪某因需向林某借款19万元,并出具承诺书给林某,承诺阶段性还款及支付利息。因纪某未按约归还所欠款项,尚欠97532元未偿还,林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只能诉诸法院。 9月25日,调解员廖高级接手该案件并详细研究案情后,经与林某沟通了解到,林某与纪某素有往来,有一定的信任基础,遂将款项19万元出借给纪某。后林某因涉刑事犯罪被判刑关押9年之久,出狱后生活不稳定、压力大,经济极端困难。林某在多重打击下,头脑受刺激,多次打电话给纪某讨债并扬言要威胁纪某全家。而纪某之前系某国有企业在编干部,深受该纠纷影响,被迫从国企辞职,纪某对林某也有较大的敌对情绪,双方矛盾一度激化且尖锐。 目前,纪某已年过六旬,身体不好,耳朵失聪又患高血压,退休金仅能维持他们老两口的生活用度。因该涉诉纠纷,纪某自身精神压力也很大,他曾几次三番积极主动到法院来,表示愿意处理该案件,但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每月还1000元给林某。 廖高级经与纪某沟通了解到,纪某的女婿对该纠纷也比较关注,同时也担心纪某的身体状况。廖高级遂从纪某的女婿入手,劝说其如果能帮忙解决欠款事宜,不仅能减轻纪某的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也是发扬孝心,有助于纪某的身心健康。经多次沟通,纪某的女婿表示愿意帮忙返还欠款,但是因自身也困难,短期内无法一次性支付欠款和利息,希望借款本金和利息能予以减少。 然而,因双方矛盾太尖锐,林某坚持不愿意让步,要求本金和这么多年的利息要一次性偿付。廖高级随即与林某代理律师取得联系,经过多番协调,林某代理律师表示愿意帮忙做通林某工作。 最终,在廖高级与林某代理律师多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游说下,林某同意一次性按照9万元进行偿付。纪某的女婿也同意该调解方案,四处筹钱。11月14日,纪某女婿亲手将9万元交到林某手上。 至此,20多年的恩怨在诉前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对该案件的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案件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美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