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18条具体举措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近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助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具体举措》共18条,提出要自觉强化民营经济保护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充分认识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重要意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亲清护企”检察品牌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福建省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贡献检察力量。 《具体举措》要求,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犯罪。积极助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坚决打击执法司法、财政金融等领域索贿受贿犯罪。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依法侦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努力共建创新驱动的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犯罪。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关键岗位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积极开展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记者 雷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