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法院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质效
“如我在执”兑现“纸上权益” ——南安法院创新执行机制提升执行质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上午6时,执行局干警已有序集结、整装待发;7时,分批出发的干警到达不同执行地点并投入工作;8时,拘传、扣押、查封,部分执行分队已经奔赴下一执行点…… 这是南安法院执行干警日复一日的行程。 今年以来,南安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以“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走进南安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执行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线索举报、智能自助查询等均可以在此“一站式”办理。 早在2018年,该院便探索打造以流程“疏通”、服务“直通”、信息“联通”、资源“融通”、气势“贯通”四个“通”为核心的“执通车”,设置执行服务、执行和解、执行指挥、执行信息等四个中心,构建起综合执行工作格局,做到“一站服务、一网融合、一地通办”。今年以来,该院在持续完善该机制的基础上,提级改造执行服务中心,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强抓执行就是强抓兑现,南安法院坚持执行兑现导向,力促“应执尽执”,用全用活各类执行手段,努力为每一件执行案件画上“终止符”。 线上,该院将信息管理系统与“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织密织牢财产查控网,实现财产信息查询、查封、解封等业务信息共享;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程度变现被执行人财产价值。 线下,常态化开展“春雷行动”“夏季攻势”“秋风行动”“暖冬行动”等专项执行,重点攻坚涉民生案件,每周定期研判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研讨方案,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快速执行到位,真正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为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执前,减轻当事人诉累,南安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举措,创新“执行法官+调解员”执前和解工作机制,与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拘留所、福建匡海律师事务所共签“警法司律”联调共建协议书,设立“警法司律”调解室等,将“末端执行”转化为“源头治理”。 11月17日,在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南安法院执行局法官主持调解一起数额较大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在执行法官和调解员倾力调解下,双方成功达成执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首期款项36万元。 “被执行人不履行,很大程度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置专职人员,在立案阶段便分流出适合执前调解的案件,启动执前督促和解程序,组织法官执前调解,提升执行效果。”南安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景山告诉记者。 执行讲效率,也要讲温度。南安法院还积极开展“执行案款送上门”行动,对银发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执行救助保险机制,加大对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救助力度,做到以人为本、暖心执行,不断彰显司法温度。 “如我在执”确保权益“落地”,今年以来,该院执结案件9585件,执行到位金额约7.49亿元。上线拍卖标的物300宗,变现财产2.6亿元,成交转换率达99.15%。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