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进货不慎 福州一零售商成售假“背锅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6日讯 假货总是令人深恶痛绝,甚至有的零售商户都防不胜防。近日,福州市马尾法院便审理了一起零售商户因进货不慎,而成为制假、售假“背锅侠”的案例。 2023年7月,福州市长乐区某母婴店被贝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告到了马尾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万元。被告辩称,自己是通过“海拍客APP”采购涉案奶嘴,且对商品真伪问题并不知情,自己同样是假货的“受害者”,提供了进货的电子单据、产品类型、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其销售的产品来源。 经过核实其手机查询相关交易记录,经办法官认为,在网络交易日益蓬勃的当下,通过网络方式采购产品已成为一种常见行为,加之被告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销售产品来源且单价相对合理,本院有理由相信在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销售上的主观恶意情况下,被告作为终端销售者已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到证明货物来源的义务,依法判令被告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销毁库存,并依法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700元。 马尾法院法官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像上述这样能够完整提供购买凭证,证实自己合法来源的占比不高。马尾法院自贸区法庭从2016年1月开始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以来,共受理涉及个体户等末端销售商家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600余件,但大部分销售商家存在进货渠道不规范、进货产品来源难以查明的问题,造成无法提出合法来源抗辩,徒增权利维权方与个体户等末端销售商家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案件调解。为此,马尾法院建议零售商户无论是线上进货还是线下进货,都应“擦亮眼睛”,确保销售产品的质量,并保留相关凭证。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沈镇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