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三分论坛综述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其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 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三分论坛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一主题,从市域社会治理、检察听证制度、“金融科技+司法”协同治理、诉源治理体系完善、农村社会解纷机制、“一站式”多维调处中心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本分论坛由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林良灌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何丽新教授与闽江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林安民教授评议,福建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副处长谢平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新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乔金、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主任郑容坤、福清市公安局二级警长龚立炳分别作主题发言。 福建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副处长谢平海认为,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成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要义,经历了治理理念、治理场域、治理目标、治理手段等维度的演变。他介绍了某省自2020年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做到突出政治引领、高位推动,整合治理资源的“存量”;突出预测预防、矛盾化解,严控社会风险的“增量”;突出法治保障、三治融合,激发破解难题的“能量”;突出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用好智慧治理的“变量”;突出重心下移、固本强基,汇聚广大群众的“力量”。然而,试点实践也凸显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困境,表现为思维定势是制约市域社会治理稳步推进的首要问题、风险隐患是制约市域社会治理纵深推进的短板问题、条块壁垒是制约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推进的瓶颈问题、协同缺位是制约市域社会治理融合推进的难点问题、基础薄弱是制约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的堵点问题。针对现实困境,他认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关键点,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落脚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采用体制机制科学化、风险管控一体化、保障支撑系统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基层基础精细化等措施,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升级版,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诚认为,检察听证初衷与“枫桥经验”本质高度契合,与“枫桥经验”为了群众的价值遵循和依靠群众的实现路径一脉相承,是实现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方式,完善检察听证制度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阈下,检察听证在引导民众广泛参与、实现实质正义、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助力基层诉源治理上具有更丰富的内涵。他通过分析“枫桥经验”之下检察听证制度的运行情况,认为检察听证运行存在听取群众意见形式化倾向导致听证目的偏离,听证程序不完善导致实质正义落实不力,评议意见约束制度阙如导致群众参与听证的效力不明,未考虑基层治理特点导致矛盾化解、诉源治理功能未充分发挥等掣肘问题,并提出以民主化为原则、建立实质化听取意见机制,以实质正义为导向、科学化细化听证规定,以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完善评议意见保障机制,以依靠一线群众力量为方法、构建多维度听证模式等优化路径。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新平认为,随着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科技的发展,许多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深度合作,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快速扩张,导致信用卡、网络借贷等小额金融纠纷大量涌入法院,给法院工作带来不少困难与挑战。把金融科技行业、监管部门纳入诉源治理体系,建立“金融科技+司法”协同共治的诉源治理模式,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小额金融纠纷,防范金融风险。他分析了小额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的现实困境,如案件高速增长、挑战有限司法资源,行业源头治理不足、过度依赖司法救济程序,考核指标冲突、不同部门对诉源治理认识不统一等,进而介绍了小额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的厦门经验,包括金融纠纷协同化解、金融权益协同保护、金融风险协同防控等做法,并在厦门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金融科技+司法”协同治理的未来设想,如整合金融科技资源、加强行业源头治理,借力金融科技手段、实现全流程智能解纷,融合金融科技平台优势、实现类案快审快执。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乔金审视了固有“司法依赖”诉源治理的现状,分析存在的诉源案件持续上涨加剧司法压力、多元解纷不足致使过滤功能式微、职能定位模糊导致治理合力不足等问题,介绍了龙岩“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探索实践,具体做法包括“五联”聚力多元共治、“四化”融合系统善治、“村居法官”源头精治,进而认为,新时代人民法院诉源治理的过程是多元治理主体在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过程中沟通联系、合作互动的过程,必须全面把握人民法院与其他诉源治理主体的互动关系,重点是处理好以下“四对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司法中立性与协同性的关系,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二要正确处理司法谦抑性与能动性的关系,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司法;三要正确处理诉讼解纷与非诉解纷的关系,推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四要正确处理司法行为与非司法行为关系,推进诉源治理全周期科学规范管理。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主任郑容坤认为,时代转型催生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纠纷化解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关注空间。空间既是农村社会纠纷的生发情境,又是多元解纷主体与资源共存博弈的基本场域。他认为,闽地某县的移动调解模式,借助移动调解员关口前移,创设物理空间、现场空间、社会空间三类空间实践形态,促使农村社会纠纷空间治理的价值再生产,构成农村社会纠纷治理的空间转向。由于空间生产的社会性掣肘,农村社会纠纷的移动调解模式出现空间失能,即信息流动不畅、解纷力量匮乏下的物理空间区隔,叙事、身份、适用三重冲突下的现场空间紧张,地方性与现代性关联性失衡下的社会空间忽视等问题,应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于农村社会结构的半开放性格局,实施乡村矛盾纠纷治理的空间营造方案,即从强化社会基础、建构多元策略、健全修复机制等方面,营建以空间再造为中心的农村社会纠纷治理方案,实现农村社会纠纷善治目标。 福清市公安局二级警长龚立炳从2022年民事纠纷警情总量、民事纠纷警情分类、矛盾纠纷调解率等方面阐述“一站式”多维调处中心建设的必要性,认为通过构建“一站式”多维调解中心,能够实现分流警情,确保警力从繁杂的纠纷警情中解脱出来,较大程度提高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达到警力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他认为,“一站式”多维调处中心具有调解力量多元、选择模式双向、调解方式复合等特点,但实践中也面临缺乏制度支撑、缺乏人财保障、缺乏部门联动等问题。对此,他提出要探索建立新时代“一站式”多维调处中心,形成党委、政府主导的管理制度,调解主体多元化化解的参与机制,从纠纷源头排查到纠纷化解执行的工作机制,以及团队、资金、平台保障机制,从而提高运行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有效实现警源治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何丽新对六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评议,认为发言内容丰富、观点务实、论证精彩,总结了各地践行“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性,如报告人提出的构建信任借贷平台、建立小额借贷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在农村社会纠纷治理的空间中融入“人和”因素、公安“一站式”多维调处中心建设应突出调解“温度”“效率”等观点,都彰显“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二是法治性,如报告人阐述的市域治理机制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检察听证制度要建立实质化听取意见机制、优化细化听证规定等措施,互联网借贷纠纷诉源治理要推进金融治理平台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建设等,都凸显“枫桥经验”的法治底色。她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的有机结合,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大动能。 闽江学院法学院教授林安民也对六位报告人的发言作出评议,赞同六位嘉宾的核心观点,肯定其理论和实践意义。他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再局限于就地解决纠纷,已实现从乡村到社区、从解决纠纷到注重服务、从社会治安到平安建设的升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力量整合和部门协同共治,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注重制度创新和域外经验借鉴,更好发挥“枫桥经验”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闽江学院法学院副教授陈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