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综合能动履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12-07 10:25: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一次好奇进入酒吧的探索、一场在旅馆约见的网恋“奔现”、一个为了跟风被“刺痛”的青春……经营者一次次简单的无视却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难以磨灭的伤痛。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涉未成年人不良广告等问题,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酒吧专项调查行动,以深化综合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为破解未成年人保护治理难题,长乐区检察院坚持综合能动履职,凝共识聚合力,围绕旅馆入住、烟酒销售、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4件,联合有关未保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5场,部署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检查行动10余场。

“我们会尽快撤下广告牌,避免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影响,也会继续加强管理,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在11月20日晚的检查行动中,长乐区一酒吧负责人向检查人员承诺道。

据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增强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督促相关监管部门指导辖区内22家从事文身服务市场主体在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后明确标注“不得面向未成年人”,共同签署承诺书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同时,长乐区检察院联合相关监管部门排查旅馆、酒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等183家,推进场所整改22家,将8家场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确保上述场所未成年人禁入、入住“五必须”标识全覆盖等。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长乐区检察院以深化综合履职督促各未保职能部门同向发力,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长乐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