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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小案”

2023-12-12 11:27: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小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2日讯  今年以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本来只是亲戚间的口角,却导致现在的后果,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化解了矛盾。”近日,在建阳区检察院积极调解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

2022年9月,丁某某与陈某某因养猪问题发生冲突,相互推搡扭打在一起,造成陈某某轻伤。当事双方虽然是亲戚关系,但一直存在矛盾且未能达成和解。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打破“就案办案”的思维,积极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走访村干部、亲友邻居,检察官认为该案只是因小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既是邻居又是亲戚,如果不在办案过程中化解矛盾,很可能导致矛盾越积越深。

于是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当事双方释法说理,认真倾听当事人及其家属诉求。同时,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协作配合,找到双方共同的亲朋好友展开劝解。经多方调解,丁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陈某某也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最终矛盾得以化解。

2021年3月,在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被告人是被拐卖儿童的爷爷奶奶。检察官黄璧坚走访当事人的生活环境,了解到被告人家中还有智力残疾的儿子儿媳和3个孙子孙女需要照顾,这对高龄老人主要是因家庭贫困而犯下罪行。

检察官深知不能就案办案,于是深入当地村委会,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被告人为人、平时表现情况,并征求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意见。同时,与法院沟通,最终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并获采纳。

“忠于法律但不忘情理,每一个司法人员都要用实际行动去消除人民群众心中‘法律是冰冷’的刻板印象。既要考虑刑罚的严肃性,又要考虑刑法的谦抑性,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保障服务有机结合,做到人情与法理相统一,尽自己所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黄璧坚说。

建阳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司法价值目标,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