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用毛笔手书的感谢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您通过正当法律渠道,尽最大力度帮助我渡过难关,使我内心感激不已。特此深表感谢。”日前,永春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用毛笔手书的走心感谢信。一米长的大红宣纸上,一笔一画情真意切,字里行间透出当事人对法官由衷的感谢。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警部门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郭某支付部分款项后还应支付林某赔偿金41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在履行期限内支付赔偿款,林某遂向永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系统查控及线下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此后,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林某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后,为帮助林某渡过眼前的难关,执行干警为其办理了执行保险救助,并于12月7日成功向其发放保险救助款10000元。收到救助款后,林某表示救助款像及时雨一样帮助其缓解了生活的窘迫。 言语虽短,情真意切。一封感谢信,不仅传递着一份感激之情,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赞许,同时也是对法院干警的激励和鞭策,激励法院干警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与温度。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曾阿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