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我省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1.4%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民间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场),介绍近期民间投资和工程建设领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今年1-10月,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1.4%,比同口径的全省投资高1.3个百分点,显示我省民间投资的活力和韧性较强。 推出项目推介“三清单”,让民间资本“会投”。细化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行业领域,搭建全省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平台,建立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等三张项目清单。截至目前,在全省平台储备推介项目578个、总投资4080亿元,其中,在国家平台公开推介项目276个、总投资2373亿元。 推出项目融资“三渠道”,让民间资本“能投”。充分发挥投贷联动机制作用,向金融机构共享民间投资项目1000多个、总投资超1000亿元。鼓励创新融资模式,聚焦消费、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支持并加快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近期将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推送至国家前期辅导工作机制。 推出项目协调“三机制”,让民间资本“敢投”。发挥跨部门要素保障、省重大投资项目月度协调、全员抓项目促投资等三个机制作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项目审批、用地、征拆等问题近200个,推动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推出项目服务“三保障”,让民间资本“想投”。针对中小企业中标难问题,省发改委联合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制定实施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的九条措施,明确“六个不得”。牵头九家单位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民营企业反应比较强烈的地方性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截至11月底,已处置整改146件问题事项。全面开展保证金、收费自查自纠,共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1668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 何静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