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让民生纠纷止于未讼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近年来,仙游法院始终将诉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围绕“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将民生纠纷、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辖区某小区物业公司因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诉请业主支付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由于小区业主数量多,社会影响大,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诉讼。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仙游法院以“示范性判决”引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件案件先行审理,通过该案的示范性作用,使后续的诉讼有了明确的标尺,以此为基础做好物业公司与其他业主之间的和解工作。对部分无法和解的案件,引导物业公司适用支付令督促履行,速裁快审。就这样,58件案件通过支付令督促程序,快速予以审结,11件案件因此达成了和解,被化解在诉前,既有效缓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紧张对立情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起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以为到法院肯定要开庭打官司,没想到法院直接帮咱调解,不用开庭就把我这长达二十几年的借款纠纷解决了!”杨某儿子望着拿回的欠款心中满是感慨。2001年2月初,苏某因生意需要向杨某借款3.9万元,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后来,杨某向其催讨,苏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二十年时间过去,苏某、杨某相继离世,杨某的继承人将苏某的继承人起诉至郊尾法庭。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加速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郊尾法庭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绿色通道将案件迅速移交至郊尾镇沙溪村“乡村振兴·诉非联动”站点进行调解。调解员从维护债权人权益和债务人声誉的角度,向苏某的继承人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使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借款本息足额交到了杨某继承人的手中。 这是仙游法院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次生动缩影。2020年12月,仙游法院挂牌成立诉非联动中心,牵头制定《仙游县关于深入推进诉非联动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外部多元解纷和内部高效协同“两个合力”,实现纠纷解决方式从“司法一元”向“社会多元”转变。 2021年始,枫亭开发区某企业因向漳州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而欠款,经结算后尚欠53万余元,遂引发诉讼。为实质性解决纠纷,仙游法院引导漳州某混凝土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经过审查,漳州某混凝土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及时出具保全裁定书并移送执行局,通过部门联动成功对该企业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保全。该企业得知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漳州某混凝土公司表达了和解意愿,并向漳州某混凝土公司支付了30万元,其余款项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达成分期偿还协议,同时对解除财产保全作了约定,双方纠纷圆满化解。从被申请人当初拒不偿还,到最后双方相互理解,从排斥调解到齐声言谢,本案速保速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郑家悦 陈琦 林少军 胡志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