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机关做优做实检调对接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5日讯 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福州市检察机关做优做实检调对接工作,用检调对接工作全力推进各类纠纷实质性化解,从而强化检察办案与人民调解工作的互促互补,实现涉法涉诉矛盾的预防与化解。2022年以来,受理检调对接案件186件,调解成功157件,促成调解金额1830余万元。 福州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适用“检调对接”案件的范围和种类,在遵循应调尽调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把握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适宜调解的或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审慎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同时,重点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开展预先和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共对313件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征询调解意愿,移送调解中心调解186件。 福州市检察机关还主动拓展检调对接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派驻检察室、巡回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对可调解的涉检信访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及时作出研判,联合属地基层及时开展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此前,福清市检察院在调解林某某交通肇事案中,邀请林某某所在地司法所居间调解,经利弊分析,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59万元的协议,该院据此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根据案情需要,福州市检察机关适时邀请案件承办人员参与调解,或者当事人接受的第三方介入调解,引入志愿者工作室、乡村、社区干部等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综合考量矛盾症结、当事人需求等,“对症下药”制作调解方案,促进案结事了。据介绍,长乐区检察院在适用检调对接办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针对被害人过高的诉求,邀请承办人参与调解,对被害人在案件中存在的过错问题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5.1万元的赔偿协议。 对于涉及特困人员的调解案件,在赔偿金难以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启动司法救助推动调解,深化检调对接案件效果。鼓楼区检察院在办理罗某某被强奸案中,不仅通过检调对接帮助被害妇女获得赔偿3万元,还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开展心理疏导、就学帮助等,多元帮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福州市检察机关注重提升检调对接成效,创新将检调对接与评估预警机制相结合,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辩护人和侦查人员的意见,根据案件具体情形进行全面动态的风险评估,注重发现和排查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2022年以来,共对36件案件经过信访评估预警后启动检调对接程序,促使妥善化解纠纷。 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将检调对接与刑事赔偿押金制度相结合,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审捕环节,双方暂无达成协议但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好且自愿交纳赔偿押金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赔偿押金注重用于赔偿犯罪造成损失。此外,还将检调对接与跟踪帮教机制相结合,对于涉及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调解后定期回访其监护人或学校,进一步促进其改造和帮教;对于调解后不捕、不诉或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及时监督社矫人员履行调解协议。 (陈梦茜 黄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