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法院:以司法力量提升“生态颜值”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2日讯 漳平市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76.8%,居全国县(市)前茅,是我国南方48个重点林业县(市)之一。近年来,漳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为漳平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答好生态修复答卷 “你们要定期巡查河道内有无乱占、乱挖、乱排等现象,对涉河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河长办汇报。”漳平法院综合庭法官联合河长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向签订《巡河承诺书》的社区矫正对象释明巡河任务。 有力的司法保护,让绿色生态成为漳平市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近年来,漳平市认真执行《关于建立“生态司法+社区矫正”维护九龙江流域(漳平段)水生态安全工作衔接机制》文件要求,将生态司法与社区矫正制度相结合,通过让社区矫正对象签订《巡河承诺书》以及发出《巡河令》等方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巡查九龙江流域生态情况,助力九龙江流域的生态治理。 同时,通过开展案件复查、实地勘察、跟踪评估等方式,增强九龙江流域的工作实效,提升矫正效果,实现“双赢”。 答好跟踪回访答卷 为抓实判后林业修复工作,8月14日,漳平法院联合永福派出所、漳平五一国有林场等部门在永福镇山场成立漳平法院司法碳汇与生态修复实践基地。 漳平法院在审理涉生态刑事案件中将行为人赔偿碳汇损失与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纳入量刑的考量情节,向行为人发出《修复令》《管护令》。同时,将现场勘察工作作为涉林业生态案件的重中之重,由院领导亲自带队,村居法官前头引路,村干部从中调和,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察,及时对生态修复的林业区域进行“回头看”,针对修复不到位的地方,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以确保判决真正履行到位。 答好普法宣传答卷 环境保护,从关注末端惩戒向前端引导转变。今年,漳平法院将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宣传工作计划》,抓住村居民众和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凝聚法治宣讲团等普法队伍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该院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野生动物保护月等节日契机,深入公园、乡镇集市、中小学校园等场所,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奇和洞遗址等普法活动5场次,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为建设生态优美的漳平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漳平法院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分类普法、按需普法,不断增强涉生态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生态普法取得新成效,以司法力量提升漳平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郑雨柔 毛庆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