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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名片

2023-12-29 10:41: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践行司法为民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倾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主动与党委、政府对接,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新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妥善化解3件跨时十余年信访积案,178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拓展监督视角,将审查视野延伸至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痛点、难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件,促进精准施策、靶向整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检察建议办理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

着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把纾民困、解民忧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履职尽责。紧盯“舌尖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3件17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助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紧盯“生产安全”,开展特种设备无证作业、违规操作等问题专题调研,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指导,督促整治安全隐患。紧盯“邮袋安全”,起诉寄递毒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犯罪13件4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件,与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推动寄递安全制度有效落实。紧盯“钱袋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71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0万余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聚力守护特殊群体权益。将司法保护和关爱向特殊群体倾斜,更加专注做好权益保障工作。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侵害老年人犯罪案件2件4人,向养老机构发出提升服务质量检察建议,帮助追回“养老钱”10万余元。围绕“因案致贫返贫”问题,与民政等部门建立“检察+多元融合救助”机制,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难的被害方实行联合帮扶,共救助8人23万元,帮助1名“事实孤儿”申领到基本生活补贴,用法治惠民生、暖民心。坚持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0人,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措施,帮教19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帮扶3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

强化法律监督

“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求极致”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找准高质量检察文书与高质效办案的结合点,促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发出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在全国1480份法律文书中脱颖而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百份优秀法律文书”,系全省三份入选其中之一、全市唯一。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39件,纠正漏捕、漏诉5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0件次;对错误判决提请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2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财产刑执行、监管执法、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6件,办理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6件6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针对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加强对裁判显失公平、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推动法院裁定再审6件,已改判2件。加大主动监督力度,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全部获法院采纳。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全省首例运用检察侦查权突破虚假诉讼组织者口供,纠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4件,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组织者刑事责任,让“假官司”无处遁形。依法保障困难群体诉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件,帮助26名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等28万余元。

“稳探索”做实行政检察。准确把握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切实发挥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扎实开展行政审判违法行为与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获全部采纳。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多维监督”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6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深入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纠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优化营商环境、道路安全执法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10件。积极推进土地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聚焦土地领域裁执分离但未执行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已全部执行到位。

“广外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以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磋商40件,问题100%诉前即获解决。深耕法定传统领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46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27.1万元、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10.5万元;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2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225万余元。积极推进新领域探索,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领域案件7件,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