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拧紧执源减量“总开关”
减少执行立案“进口” 增加执前解纷“出口”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拧紧执源减量“总开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日讯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规程(试行)》,建立执行案件执前化解机制,增设执前团队,对拟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判后履行告知、执前督促提醒,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工作目标,及时高效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 西洪路某居民楼,高层业主们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安排电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但遭到吴某一家以出行、采光等理由阻挠加装。经多方介入协调均无果后,高层业主代表将吴某一家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判决吴某等人不得对该增设室外电梯施工进行阻挠、妨碍、破坏。判决生效后,吴某一家依旧有阻拦施工,并向高层业主索要高额补偿费。高层业主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团队收到立案申请后,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考虑到执行内容为消极履行行为,且电梯施工时间较长,强制执行不利于修补邻里关系,还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为此,执行法官以保促执,裁定准许了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同时将强制措施前置,做出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公示,责令吴某及其他案外人禁止阻挠、妨碍、破坏增设电梯施工,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产生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执行理念,2023年11月24日,在电梯施工现场,执行法官通过教育引导、释法说理等方式督促吴某及其家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小区居民宣讲作为案外人应如何配合法院工作。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并签订补偿协议。至此,这起纠纷妥善化解于执前,电梯安装顺利进行。 “金融机构要增强自主催收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融入金融纠纷执源治理,执法办案人员也要转变化解工作思路,汇聚各方合力,做到一体推进、协同共治。”鼓楼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曦表示。 法院判决陈某与林某某共同偿还建行某支行借款本金8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2023年11月3日,执前团队收到建行某支行的执行立案申请。当日,法院依申请人申请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执前保全,并联合金融网格员至房产所在地上门督促陈某、林某某还款,告知其房产已被法院冻结,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腾空房产,其将面临被罚款、拘留等其他法律后果。最终,在法院与银行的极力调处下,促成双方当面商定具体还款金额,银行同意减免部分利息,陈某、林某某当场一次性全额还款,这起金融纠纷在执行之前画上句号。 为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进一步推进辖区内金融领域诉源执源治理工作,鼓楼法院多次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召开执前工作交流会,约谈6家案件体量大的银行,分析研判金融案件执行申请增幅成因。健全网格治理,指定专人担任“金融网格员”,延伸调解触角,充分摸清案情,上门督促履行,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鼓楼法院已联动17家银行、网点相关工作人员60余人加入该体系,自上述金融网格治理模式建立以来,金融机构已主动撤回执行案件577件。 “通过执前和解,申请人大大节约了时间与金钱等成本,在短期内就能实现胜诉权益;就被申请人而言,在立案前主动履行完毕,既不会被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征信也不会受到影响,还免缴了执行费用。”执前团队执行法官介绍道。 2023年以来,鼓楼法院已于执行立案前调解案件131件,受理首执案件数同比下降13.4%。执前团队累计发送督促履行告知书146份,促成自动履行58件,履行金额达341万余元,推动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 (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祝诗 陈雨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