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跑一次 解了“薪”事
“太好了,不用再跑一趟了。” “有了法院的这份保障,我们就不用愁了。” “天很冷,但法院里很温暖。” …… 上杭法院第二法庭内,47名农民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一个接一个地办好了预领款手续,纷纷竖起了拇指。几小时前,走进法院的他们还挂着愁容、怀着忐忑。 原来,就在这两天内,一大批追索劳动报酬案一下子全“涌入”了上杭法院,前来“讨薪”的正是这47名农民工,而被诉的都是上杭某公司,总计欠薪93万余元,他们因多次追讨无果,只好诉至上杭法院。 “这样的讨薪案等不得也急不得,要慎重对待,也要程序从简、时限从短、服务从优,让他们少点烦恼,多些便利。”上杭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蔚艳作为承办法官,核实了立案材料,加快了办理进度,工作思路逐渐捋清。鉴于涉案人数多、案件影响大,黄蔚艳与立案庭庭长陈桂莲商议具体对策后,决定先行了解被告公司的态度。 “现在是年底了,我们公司最近资金周转也困难”公司负责人向陈桂莲法官诉苦。陈桂莲几番释明法理、阐明利害,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有一笔补助款会到账,到时候可以优先拨付他们工资。” 黄蔚艳组织双方到法院集中调解,公司同意支付工资,双方达成协议,47名农民工在法官的流程指导下签字捺印,并当场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束后,部分当事人忍不住说出心底的担忧:“我们都是外地人,公司收到补助款不履行咋办,我们还要再来一趟吗?到时法院能直接扣划吗?”这些农民工即将返乡过年,往返法院多有不便。了解到当事人诉求后,法官决定用司法流程“多走一步”,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当场与执行局衔接,并让当事人预先办理执行领款手续,只需等待款项到账,让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蔚艳 李林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