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上街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打造基层解纷“枢纽站” 畅通协同共治“快车道” ——闽侯县人民法院上街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闽侯法院上街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优服务”,创新打造诉非联动中心“枢纽站”,架起法治、自治、德治融合治理“立交桥”,构建“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多元解纷“服务区”。三年来,诉前化解案件2010件,诉中调解案件3123件,调撤率61.21%。 “事故发生后,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还好有你们的帮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柯某成功在上街法庭法官和上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拿到了劳动补偿款15万元。2021年9月,柯某骑电动车去工厂上班,在上班途中不幸与黄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两车损坏、柯某受伤。柯某被送往医院就诊,经鉴定,柯某为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柯某无责。因柯某系上班途中受伤,故柯某于2023年4月向上街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希望协商解决劳动补偿款事宜。为快速、实质化解纠纷,上街司法所通过诉非联动机制联系上街法庭联动开展调解工作。经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工厂支付柯某15万元劳动补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在诉前得以化解。 为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解纷“枢纽站”,上街法庭积极发挥诉非联动中心平台枢纽作用,在党委领导下与司法所、派出所、各村居完善诉非联动机制,推动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型,联动化解群体性纠纷114件。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队,聘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担任特邀调解员,联合大学城高校开展培训讲座12场278人次,加强示范调解和调解指导,诉前调解成功率从23%上升至56.3%。 “现在开始开庭……”随着法槌敲响,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案件在侯官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考虑到相邻权纠纷是村里容易出现的问题,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街法庭法官提前一周联系侯官村村委,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旁听庭审。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法官确定了案件基本事实,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再次组织调解,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旁听群众也纷纷劝和,在法官、村干部、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黄先生支付卢女士赔偿款25000元,双方当场握手言和。案件化解后,法官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为拓宽工作半径,搭建多元解纷“立交桥”,上街法庭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通片区法官“直通车”,全面开展“大巡回大联动”活动。依托村居议事平台成立“四邻评理室”,推进“百姓说事、乡贤说理、法官说法”,助力打造基层自治“前哨阵地”。今年以来,巡回办案58场,提供法律咨询327人次,源头化解178件,就地调处332件。 (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叶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