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突破
把“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上杭县人民法院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突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近年来,上杭县人民法院着力打通执行工作痛点、难点、堵点,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出发!”近期,在执行局局长温新龙的一声令下,上杭法院吹响“百日执行攻坚”冲锋号,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通贤、才溪、旧县、临城等乡镇突击执行、查人找物,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7.7万元。 “这辆车是一起刑附民案件的关键证据,一定要注意安全,确保完好无损将车辆带回法院。”行动前,温新龙再三叮嘱。 原来,蓝某在与张某刑事附带民事财产保全一案中,张某驾驶涉案车辆发现设备故障停至路边,蓝某的丈夫在维修该车时遭车辆后溜碾压、拖行致死,蓝某等向法院提起自诉。为保障案涉车辆状态鉴定及判后执行,蓝某等申请了证据保全。立案后,执行法官将该车列为集中行动对象,提前与涉案车辆所在停车场管理人员联系,通知其协助法院定位、控制车辆。行动当天,执行人员赶早来到停车场与拖车公司通力协作,不到半小时便将车辆完好扣押回法院,保全了审判案件的“关键证据”。 “你好,我们是上杭法院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和拘传票。因你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现拘传你至法院,请你配合。”在某加油站内,面对“从天而降”的警车及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罗某大惊失色。 朱某与罗某合同纠纷一案,罗某未按调解协议向朱某支付违约金3.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罗某以其全额归还了朱某购机款及额外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已填平朱某损失为由,明确表示拒付违约金。行动当天,还未到罗某家,执行干警便发现其正驱车外出,遂调头追踪、伺机行动。十几分钟后,等到罗某停靠在某加油站内,执行干警快速上前拘人。到法院后,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罗某最终松口,当即支付2.5万元,并承诺余款于3个月内付清。 2023年以来,该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42人、拘留12人、扣押车辆28辆;依法挂网拍卖房产23套、车辆18辆,拍卖成交额1525万元;执行完毕987件,执行到位1.89亿元;司法救助30人,发放救助金51万元……一场场轰轰烈烈的执行风暴在上杭县掀起,成果颇丰。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