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让消费纠纷“不出店”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让消费纠纷“不出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5日讯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太方便了!消费维权更方便,没那么烦心了!”“对我们商家来说,处理效率提高了,成本也低了。”日前,漳州市一起因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争议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消费者杨女士及商家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群众的好评,离不开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努力。近年来,该局在处理各类消费纠纷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当利益,为民解忧、为企分忧,以以民为本、春风化雨的“和合精神”,以就地解决、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未然,将风险隐患消弭于无形。 消费与民生息息相关,更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如何激发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活力?拓宽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成为突破口。为此,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纠纷在线解决服务。 该去哪儿维权?消费维权时怎么投诉?维权费时费力,成本还高……彼时,一道道难题还摆在消费者面前。而随着ODR机制建设持续推进,这些难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在打开手机操作就能维权!”刚体验并受益于这一机制的居民王阿姨言语中满是赞许,“在我们维权过程中,还有市场监管部门替我们‘撑腰’!” 对于同她一样需要解决纠纷的消费者来说,无论在哪儿,只要登录相应平台,就能直接跟ODR企业在线协商,无疑是极大的便利。 遇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多渠道,24小时便捷高效登录全国12315平台,即可一键上报。而平台中的绿色通道企业渠道便是ODR机制的重要一环,消费者在上报时可勾选该选项,享受更高效的维权服务,进行投诉提交和纠纷化解。 “该机制的优势在于,企业能够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前,通过ODR平台与消费者沟通互动,直接在线处理消费者投诉,减少中间环节,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ODR机制,也可以有效促进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公众形象,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漳州已有大润发、中闽百汇、沃尔玛等195家企业列入“ODR企业名录”。下一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ODR机制的宣传推广力度,培育发展ODR企业,不断增加ODR入网企业数量,压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降低经营者与消费者纠纷化解成本,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除此之外,为妥善处置消费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局还采取一系列举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新发展阶段,持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林扬说,这正是该局如今的重要工作课题。 从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到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再到强化监管执法、前移消费维权关口,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不断加强社会各界的消费维权工作合力。这一个个步伐,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迈得扎实且坚定。 让消费者维权不犯难,消费才有底气!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至消费维权领域,持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漳州”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洪凌霄 袁伟婧 高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