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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阳法院庭审首次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

2024-02-04 10:27: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日前,南平建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席上还有一个特殊的角色——“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这也是我省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推广后,建阳法院首次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

2015年10月,原告某信用社因以被告阮某、葛某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向建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某信用社向建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查封、拍卖上述设定抵押林权。2022年,村民刘某申请办理林权登记时,被告知林权已被查封、抵押,经了解发现上述情况,遂向建阳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时下拍卖的其中一处林权,已不属于阮某财产,不能执行。鉴于刘某争议标的与“原判决、裁定相关”,经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上述民事案件进行再审。

该案焦点问题专业性较强,为更好查明案件事实,合议庭讨论后一致认为有必要邀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对争议山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是否已被他人更新造林提供咨询论证。生态技术调查官接受聘任后,围绕争议焦点,厘清技术问题,积极指导、协助审判人员对相关事实展开调查、询问。

庭审中,生态技术调查官接受法庭的咨询,逐一细致地回答了法庭提出的问题,将相关技术讲清楚讲准确,为合议庭分析及判断相关技术问题提供了专业意见。

名词解释:

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指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中,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中的司法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并对相关诉讼活动开展监督,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的制度。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