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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拆“心墙”

2024-02-04 10:59: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邻居按要求整改了,出门的路畅通了。近日,家住惠安县某小区的王某心里终于不堵了。

王某与庄某住同一楼层,王某家系边套,庄某家系中间套,王某日常出入必须经过庄某家门口的公共通道。然而,庄某装修时将入户门由内开改为外开,直接影响了王某通行。

“你这样改,只要你们家门打开整个通道都被堵住,别人根本没办法通行。”

“我自己家的入户门怎么安装你无权干涉,而且我家门可以180度打开,根本不会影响到你们。”

……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将庄某擅改入户门的行为投诉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核实后通知庄某限期整改,但庄某仍坚持己见不做整改。2023年12月28日,王某将庄某诉至惠安法院净峰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邻里纠纷案件若是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反而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引导双方调解,调和双方关系从而化解纠纷。

1月12日,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实地走访勘察,以便全面客观了解案情。在勘验现场,承办法官对庄某家入户门进行查看,同时尝试不同的开合角度下过道尚存的通行宽度。经查看,庄某家门口公共通道本就较窄,庄某家入户门虽可开至180度,但正常开启情况下确实会对他人通行造成影响;同时,通过与物业沟通,法官了解到双方此前并无矛盾,近期因为庄某家入户门的缘故关系才逐渐恶化。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分别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向庄某释法说理,一方面解释何谓相邻权,另一方面向其阐述邻里关系的重要性。

“好的,听王法官的,我回去就整改,保证不影响到他们通行。”1月19日,经过承办法官一周耐心劝说,在案件正式开庭前,庄某作出表态。见诉讼的目的达到,王某遂也向法庭递交撤诉申请书,双方矛盾得到化解,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得以缓和。

目前,庄某按照双方协商折中都认可的方式整改完毕,邻里间的“心墙”也就此解开。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秀忍 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