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茶捧在手 一笑化纠纷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一方受伤住院,另一方承担医疗费后不愿承担其他赔偿责任,调解员善于沟通交流既纾“法结”又解“心结”—— 热茶捧在手 一笑化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4日讯 “多亏了你们的调解,让我拿到了赔偿款,既缓解了家里生活压力,又让我可以安心休养身体,非常感谢!”近日,柘荣县东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对一起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吴某进行回访时,吴某表达了由衷感谢。 施工噪音引冲突 2023年6月27日,某小区居民吴某因小区附近工程施工噪音问题找到该项目负责人朱某理论。当天,双方在交流过程中情绪激动、互相辱骂,最终产生肢体冲突。朱某在情急之下将吴某推倒在地,导致吴某头部着地受伤。意识到事态严重的朱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吴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在吴某住院治疗期间,朱某多次购买营养品前去看望吴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经过40多天治疗,吴某伤势逐渐痊愈,并办理了出院手续。吴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共计8000余元,由朱某承担。 出院后的吴某由于伤势尚未完全恢复,需要在家中继续休养一段时间,但其作为家庭支柱,无法工作就失去了收入来源。因此,吴某向朱某提出了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共计4万余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共识,引发了纠纷。朱某认为,他已经承担了吴某的医疗费用,并且给予看望慰问,赔偿金额应当适度;而吴某则认为,自己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未得到充分赔偿,因此坚持要求朱某支付更高的赔偿金。 及时介入稳情绪 “医生说我需要在家继续调养,无法工作,要求朱某赔偿我护理费、误工费等是正常诉求……”2023年9月1日,东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东源派出所专职调解员接到吴某的调解申请后,详细倾听了他对案件情况的描述和自身诉求。 随后,调解员联系了另一当事人朱某,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询问朱某的调解意愿。朱某表示,希望通过调解还自己一个公道,也能彻底解决这一纠纷。 尽管双方都表达了接受调解的意愿,但他们的情绪依然较为激动。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首先站在双方的角度理解他们的情绪来源,并以温和的语气与双方沟通交流,使他们逐渐从激动的状态中平复下来。 同时,在稳定双方情绪的过程中,调解员并没有急于展开调解,而是与他们约定现场调解的时间,给双方留出一段时间进一步冷静思考,以便在接下来的调解过程中更加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需求。 释法说理促和谐 2023年9月4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组织下,来到柘荣县东源乡人民调委会现场调解。 朱某首先开口表示,自己已经支付了吴某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费用,且经常前去探望吴某,并赠送水果以及营养品等,已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朱某认为,吴某在事后提出这么高的赔偿要求是借机敲诈,并且吴某有阻碍施工行为,本身也存在过错。 “我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因为这件事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工作,你必须承担责任,而且我所提出的赔偿诉求合法有据,不是凭空捏造。”吴某在陈述过程中出示了住院期间所产生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凭证。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依然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见此情形,调解员结合《民法典》向朱某讲解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当向吴某支付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具体赔偿金额可参考有关标准进行测算。 在调解员斡旋下,朱某经过深思熟虑,现场表达了愿意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意愿。然而,此金额与吴某的诉求之间仍存在较大落差,调解过程因此陷入胶着状态。为确保调解成功,调解员适时暂停了调解进程。 调解员利用暂停间隙,再次向朱某释法说理,建议他咨询律师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最终朱某愿意妥协提高赔偿金额,虽然与吴某的诉求存在一些差距,但这一进展使得调解员看到了和解的可能。 在经历了短暂的休息之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调解员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时机,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尽管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仍然存在分歧,但差距已经明显缩小——仅有一两千元的差距。为了缓和气氛,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再次倒上热茶,同时表示,如果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将问题提交给有关部门,但这样可能会耗费双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意识到继续争执下去并无益处,双方同意各退一步,以3.8万元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刘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