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不忘执行 惠安法院执行局开工首日获赠锦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3日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我们讨回工资,你们辛苦了!”2月1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惠安法院执行局就收到了一面由23名农民工送来的锦旗,锦旗上印着“人民公仆 情系百姓”八个大字,表达了农民工们对惠安法院执行干警的真挚感谢和高度认可。 黄某等23名农民工诉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惠安县劳动仲裁委调解,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向黄某等2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款项合计96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黄某等23人于2023年8月陆续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迅速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控制,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银行款项40.81万元并及时发放,依法查封位于惠安县某工业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并迅速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加快处置进度。 当部分款项兑现后,经承办人预判,若财产处置成交,农民工工资也难以在过年前全额受偿。考虑到农民工们返乡过节的迫切心情,承办人认真研究案情,力求找到案件突破口。 经过细心调查了解,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有到期债权。于是,承办人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讲解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农民工工资法律后果,敦促其积极筹集款项偿还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多次与第三人沟通协调,促使其向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经过承办人不厌其烦地劝导、协调,该案第三人于2月10日(大年初一)将工程款支付给泉州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随即将涉案工资款缴纳至法院。为让农民工们安心,承办人经确认款项51.64万元到账后,第一时间通知工头黄某。 “这下大家都能安心过年了,我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其他工友。”黄某得知这个消息后,激动不已地说道。 彼时正值春节假期,案款到账后,承办人又加班加点地完成制作分配方案、办理领款材料等事项。 2月18日上午10时,惠安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23名农民工发放案款。发放仪式上,执行局负责人耐心为农民工们介绍本案整个执行过程并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民工们听后纷纷竖起大拇指,他们表示能在节后第一时间拿到全额工资特别满意,更为惠安法院全力优先保障民生权益的执法理念而深受感动。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曾芬芳 张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