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暖冬行动”
保民生 解民忧 暖民心 ——福州长乐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暖冬行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6日讯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壮大法院执行办案声势,近日,福州长乐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暖冬行动”,对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全力推动生效判决执行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天,执行法官的第一站是赶赴某小区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应支付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既不还款也不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火速到达吴某住所,并成功将其拘留到位。 福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陈某等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房产和车位作为抵押物被长乐法院依法查封。此前,执行法官已依法告知被执行人陈某相关义务,并在案涉房产处张贴责令迁出公告。截至行动前,被执行人陈某既不迁出,也不向法院提交房产钥匙。为打击被执行人的抗拒执行行为,执行法官依法组织对上述房产进行现场撬锁,并搜查房产内财产情况。后续,长乐法院将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蒋某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蒋某应偿还借款本金100余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蒋某名下房产和车位。该房产经过拍卖后,由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现买受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当天,长乐法院组织对案涉房产进行现场交接,执行干警将钥匙交至买受人手中,以实际行动保障买受权益,提升执行质效。 福建某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长乐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公司搬离并返还相关租赁房屋。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情况较为复杂,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被执行人公司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可被执行人公司只是口头答应、承诺,实际却消极作为,懈怠履行。为确保申请执行人顺利接收房屋,执行法官遂决定启动强制返还房屋程序。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案涉租赁房屋,对其进行强制清空,将案涉房屋返还申请执行人。 行动中,长乐法院还特地组织部分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公司现场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化解农民工燃眉之急。此前,被执行人某公司共拖欠各农民工工资50余万元。该案执行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经当面沟通,执行法官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责任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尽快筹集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 此外,考虑到不少失信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或为规避执行措施故意与执行法官“躲猫猫”,长乐法院抽调精干人员,开展夜间行动。夜色中,执行干警对照案件资料逐一排查,经过一夜奋战,最终将白天未到案的3名失信被执行人拘传到位。经过执行法官的疏导说理,三案成功达成执行和解。 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56人次,赶赴20余个执行现场,拘传到位16人,督促履行完毕4案、促成执行和解8案,实际送拘4人,执行到位金额96余万元,现场发放案款18万元,直播平台观看人数超20万。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王子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