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法青年演说分享会暨第二期博学讲堂侧记
共抒为民情怀 激发奋进之力 ——闽法青年演说分享会暨第二期博学讲堂侧记 热情的五月,骄阳似火,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5月15日,省高院举办“闽法青年说分享会暨第二期博学讲堂”。在省高院主会场,干警们通过视频连线,跟随镜头参观了泉州中院的“法映刺桐”展馆和龙岩中院的共和国法治摇篮展馆,并在现场观看了福建实验闽剧院青年演员带来的文艺倡廉节目——闽剧折子戏《贬官记·互解》,熟悉的方言让台下干警们听得入迷。 法院青年现身说法、共话青春,是这次活动的重头戏。来自省高院、泉州中院和龙岩中院的3名青年代表和3名博士代表,结合工作中的所见所闻和思考感悟,共抒为民情怀,共叙使命担当。 “许多建筑企业常常因违法挂靠、转包、分包,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遭受不必要损失。这让我意识到,个案的公正审理固然重要,但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更加关键。”泉州中院民二庭法官杨凌珊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为了改善这类问题,她主动到建筑产业园区开展普法宣讲,从个案审理的“末端”走向风险预防的“前端”。 “仅依靠司法救助金这一救助形式,对于小敏一家来说,救得了近火,却解不了远渴,我不禁陷入沉思,还能为小敏一家多做些什么?”龙岩中院行政庭四级法官助理胡凯琳以一起案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的故事为引,讲述了龙岩中院构建“协同、高效、暖心”之司法救助“龙岩模式”背后的点滴实践。 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究竟有多远?省高院执行局(庭)法官滕玲燕讲了一起情况复杂、矛盾重重的信访案件,在三级法院的协同执行下,纠纷问题得到一揽子解决的案例。她感慨,这份来之不易的“抵达”,要求法官具有“如我在诉”的意识,“我将无我”的高贵品格,“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情办好”的决心与毅力。 龙岩中院审管办主任、一级法官马传科回顾了自己的法律生涯,从求学期间的执着,到工作后面对“人情关”的不随波逐流,再到多次换岗磨炼中自我成就,他坚信,每一次“换行”的过程都是成就自我、创造佳绩的难得机遇。 在他们的讲述中,一个个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青年形象浮现在眼前,诠释出青春的定义。 “青年干警的自信姿态,展现出深厚的职业素养和工作热情,演讲主题贴近实际、具有时代感,又富有深度,令我感动与振奋。”省人大代表王珊点评。 “青年干警是法院的希望和未来,要坚定党的领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在讲话中强调,法院青年要胸怀“国之大者”,筑牢信念之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能动司法”,激发奋进之力,在服务大局中有宽阔的视野,在促进治理中有务实的作风,在个案审理中有主动的作为,在履职方式上有统筹的能力。要提升司法能力,强化担当之责,饱含真情,在答好司法为民课题中积累经验。 活动在歌曲《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中落下帷幕,昂扬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拼搏的姿态在心中激荡。在场青年干部纷纷表示,法院人的青春,是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初心,是抓实“公正与效率”的奋斗足迹,是确保“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主动担当,要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永不停滞的前进姿态,为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本报记者 郭佳文 王思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