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三尺巷”典故化解“三厘地”纠纷
“法官,我家的农田变鱼塘了,请你们帮我要回来!” 近日,上杭法院巧用“三尺巷”典故,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让“三尺巷”的故事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有了新的演绎。 原来,申请执行人阿强与被执行人阿东是同村人,2018年,阿强因阿东在其承包的0.03亩农田上种植作物引发矛盾,协商无果后诉至上杭法院。法院判决阿东不得在阿强承包的农田上种植作物,立即恢复原状并把农田归还。 判决生效后,双方不断就此事产生摩擦,其间阿强外出务工,长期不在家。2023年6月,阿东与外村人邓某合伙经营农场,继续占用案涉农田,搭建铁皮鱼池养鱼。阿强得知农田再次被占用后,遂向上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深入现场,就案涉农田进行现场勘察,倾听双方诉求。阿强要求立即拆除铁皮鱼池,阿东则表示合伙经营已投入了不少生产成本。为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以“三尺巷”典故为引,引导双方顾念乡情,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但双方仍有芥蒂。为兑现阿强的胜诉权益,同时考虑鱼苗的生长周期、清除鱼池时的生存率等情况,法院责令阿东在限期内自行清除铁皮鱼池。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履行期限届满后,阿东仍旧没有拆除鱼池。面对阿东的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准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再次以“三尺巷”典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执行法官的多番劝导,阿东终于主动在限期内清除了铁皮鱼池,不再占用案涉农田,至此案件落下圆满帷幕。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一得 郭邱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