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隐瞒母亲受伤原因骗保获刑 长汀县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医保诈骗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1日讯 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医保诈骗案,被告人李某某因隐瞒第三方责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查,2020年11月,被告人李某某的母亲刘某某在长汀县某社会养老机构被马某某推倒在地上,导致受伤被送入福建省汀州医院治疗。李某某为报销医疗费用,虚构其母亲刘某某在长汀县某社会养老机构自己摔跤导致受伤的事实,并为刘某某申请居民医疗意外伤害险。后李某某为其母刘某某办理出院结算,共产生医疗费人民币84216元,个人实际支付55317元,骗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8899元。 2021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以身体权纠纷为由向长汀县人民法院起诉长汀县某社会养老机构和马某某。经审理,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某对刘某某损失承担60%的责任,长汀县某社会养老机构承担15%的责任,刘某某承担25%的责任。2023年8月,长汀县医疗保障局发现上述情况后,对李某某涉嫌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一案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隐瞒其母亲刘某某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从医保统筹基金骗取报销医疗费用2889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付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医保基金是“救命钱”,涉及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医疗保险已经全民覆盖的背景下,参保人员要尤其注意,在报销医保基金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依法、依规报销医疗费用。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邹 凯 董丛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