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清流县检察院:高质量履职 守护好一江碧水

2024-05-23 10:1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流县地处闽西山区,武夷山南侧,位于福建母亲河——闽江源头,因“清溪环绕、碧水洄流”而得名,县域内水质清纯,自然环境优良。近年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水资源的保护与规范利用,通过检察履职,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守护好闽江源一方水系,让河湖长治、碧水长流成为清流一张响亮名片。

2022年1月,清流县检察院陆续接到林畲镇群众反映的农田塌陷线索,随即展开走访调查,查明该处田地塌陷与附近的水产养殖企业超采地下水有关。公益诉讼检察官刘珍发现,由于水产养殖对水质要求高、对用水量需求大,企业为了获取利益,存在违反核定取水量规定,超采地下水、滥用水资源的问题。

“近年来,依托良好的水域条件和产业扶持政策,清流县承接了部分沿海水产养殖产业,相关企业达到了25家,占全市的五分之一,养殖面积23万平方米,已成为福建省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之一。”刘珍告诉记者。 

一家企业如此,其他水产养殖企业是否也有类似行为?检察官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此类问题并非个案,县域内有多家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同样存在水资源滥用、尾水污染等问题。

公益保护刻不容缓。该院立即对县域内水资源公益受损问题立案办理,并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促成该县水产养殖企业安装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县水利局核减地下水许可指标81.5%、封闭地下水取水机井59口,引导企业共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尾水处理、在线监控等设施……整改后,企业尾水总磷含量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水资源滥用、浪费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但如何破解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成为清流县检察院的攻坚方向。

为促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更加注重节约用水,针对规模化养殖企业用水是否可以参照工业用水进行收费等问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专程走访清流籍省人大代表兰爱珍,围绕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代表对检察监督的支持。

“水资源保护是系统工程,只靠基层整改是不够的,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要积极向上反映问题、共同行使监督权,促进省职能部门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水资源的规范利用。”兰爱珍如是道。

于是,一份由省人大代表和清流县检察院共同形成的代表建议被提交到2023年的省人大会议上讨论,促成省水利厅修订《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检察+代表”的呼声得到了回应。

机制搭台,科技唱戏。随着监督方式的不断改进,运用科技助力、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已成为确保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长久整改的有力举措。清流县检察院紧抓数智“东风”,不断提升监测手段、强化平台数据指标共享,对问题整改情况实现跟进监督、长效治理,构建府检联动、综合治理格局,推动源头整治,实现在“指尖上”完成公益诉讼监督——

积极沟通协调,打通与水利、电力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渠道,建立行业税费征缴类案监督模型,通过对水产养殖企业水电等重要生产要素数据的回归分析,实现对企业税收情况的日常监督;

督促职能部门强化企业取水在线计量与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用,建立“养殖企业+县监管平台+省管理系统”三联体系,在全县设置16个断面水质考核监测点,对6个重点小流域断面安装水质微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尾水总磷”“取水量”及“排水量”等重要指标,数据及时上传平台,有力促进监督监管;

专程邀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家到该院讲授最前沿的水生态环境中生物预警技术,拓宽干警的监督视野,助力公益诉讼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元素、数据碰撞在检察监督工作中的运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好水资源治理工作成果,切实把水资源保护这项民生工程做得更加扎实。”王健斌表示。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通讯员 邹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