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抓实督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日前,省高院举办全省三级法院第三期督察业务培训班,全省法院共有40多名督察干部参加了集中培训。 据介绍,为期4天的培训坚持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在课程设置上紧密结合新时期法院督察工作特点,采取视频授课、现场教学和课后答疑等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督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型复杂疑难问题,实现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真正推动解决培训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同时,开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课程,结合实际把《条例》讲细讲透,教育引导督察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条例》坚定的捍卫者和有力的实行者。此外,还组织参观学习“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引导督察干部重温初心和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今年以来,省高院注重让数据更好发声,让监督更好发力,着力以“清风”系统为载体,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提升对执法办案不规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现、防控能力;将“三个规定”学习教育纳入法院系统纪律教育,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做好填报工作指引,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狠抓“教育”根本,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此外,探索三级法院督察室“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智能提效、一体提升”的一体化督察机制,着力做到“督在关键点,察在要害处”,推进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詹旋江 庄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