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福建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汇聚推进新型工业化合力。 《决定》指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优化集群发展布局,培育县域重点产业链,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主动融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促进区域、闽台融合发展;巩固提升支柱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循环供给体系;提升产业体系自主可控能力,统筹好产业发展和产业安全,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决定》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内涵特征,立足福建产业发展实际,围绕到2035年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总体目标,明确福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提出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五方面重点任务。为全力保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决定》还提出五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用电、用气政策等。 (记者 何静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