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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2024-05-31 10:0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森林覆盖率65.12% 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5月30日,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介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稳中有进、持续居全国前列,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4年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九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5%、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各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比例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福州、宁德、莆田、厦门、三明、漳州和泉州(并列第8名)。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主要流域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99%、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68.6%、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优良、优质水比例均为实施国家监测以来历史上最好年份。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完成90%的小型燃煤锅炉转型退出。深入实施碧水工程,完成9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入实施碧海工程,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常态化清理海漂垃圾。深入实施净土工程,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全力以赴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福州荣获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厦门、三明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全省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5年居全国首位。全省已有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覆盖全省过半市县,同时还获评3条全国美丽河湖、3个全国美丽海湾。

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出台《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管“三联动”机制,成为全国生态环境执法成效考评连续8年稳居前三的唯一省份。

(记者 何静雯)